数字经管学院勤工助学考核办法
一、考核目的
为科学、公正、公平、高效地开展勤工助学工作,合理设置岗位,优化勤工助学学生分配机制,提高勤工助学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,制定勤工助学考核办法。
二、考核对象
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
三、考核原则
一致性,客观性,公平性,公开性
四、考核内容
(1)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要接受用人单位和办公室的双重考核,通过者可继续留在该部门参加勤工助学工作,未通过者勤工助学办公室有权中止勤工助学的资格。在岗的学生有权提出退出原岗位,但需提前一周。
五、考核程序
(1)每月下发勤工助学岗位考核表,由用工部门老师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定。
(2)对勤工助学岗位上岗情况进行抽查,检查勤工助学岗位同学上岗时间,上岗工作质量。
(3)收集用工部门老师对勤工助学岗位上岗情况的反映信息,并对其进行统计
整理。
(4)根据勤工助学岗位上岗情况的相关信息,分优、良、及格、不及格四个等级,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评定。
附:勤工助学学生考勤表